(1)国家补贴的标准为:
总质量在12000公斤以上(含12000公斤)的载货汽车、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公斤以上(含12000公斤)的半挂牵引车以及乘座人数(包括驾驶员)30人以上(含30人)且车长9米以上(含9米)的载客汽车,每辆车补贴人民币4000元;
车长9米以上(含9米)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II标准的城市公交车,每辆车补贴人民币15000元。
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、半挂车不属于大型载货、大型载客汽车范围。
(2)公告规定,符合上述报废车辆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,可按有关规定于凭更新车辆购车发票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。
2017.12.01 19:40:29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