挪用资金罪(刑法第272条),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,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。
2017.12.01 09:57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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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处罚
2017.11.30 23:00:15
追问
你好,还了款后当事人写啦谅解书,可是立案了检察院必须走法律程序,并通知到看守所的审判大厅审判,这是不是以为着要关进去了。
这现在是检察院公诉的案子,指控违反272条刑法。
谢谢大律师!
2017.12.01 10:13:29
回复
开庭一般是在法院审理的,具体需要看起诉书是怎么起诉的
2017.12.02 08:09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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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?
2017.11.30 17:0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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