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人打掉一颗门牙。应该赔偿多少算合理

33次阅读
没有评论

你好,一、如果鉴定是轻微伤,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。
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、误工费等费用。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:
“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
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

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

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;

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的。

二、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,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,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。
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。
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,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三、民事赔偿的范围,根据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】第十七条的规定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等。

2017.12.01 10:31:13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你好,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,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(包括轻伤),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,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,公安机关立案后,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人身损害赔偿;
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,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,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;
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。

2017.12.01 10:24:43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你好,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轻伤害,再索要赔偿。

2017.12.01 12:26:10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去医院看病花费的相关费用。

2017.12.01 10:21:57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评论(没有评论)